根據媒體報導指出,任職於新竹科學園區的某家科技公司研發部經理,因為所率領的團隊研發出用於核心產品的高科技技術,而讓公司的年度營業收入達13億元,使得另一家半導體公司,因為看準了這項技術的未來商機,所以重金挖角這位經理來擔任研發部門的主管。
只是,這位經理在離職之前,除了利用職務之便把高科技產品技術資料帶走之外,還趁機慫恿同部門同事跳槽,並要求他將原公司的商業機密,一併偷偷複製帶走,然後再公布給跳槽公司的研發工程師參考。後來,在原公司發現而欲採取法律行動時,他們還企圖湮滅證據,幸好,調查局人員仍搜索證明了他們未經授權而攜出商業機密,得以依背信罪將他們起訴。